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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产教融合项目规划与实施方案》说明


北京高校创新创业综合服务平台是为贯彻和落实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促进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计划》、北京市政府《加快推进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协同创新若干意见》文件要求,同时为有效解决大专院在校学生、毕业生实践难、实习难、创业难、就业难等问题而设立的高校创新创业综合服务平台。平台于2015年9月成立,现由中农惠民天汇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运营。

北京高校创新创业综合服务平台利用全新的服务体系,有效的整合了国内各大专院校、科研机构、金融机构、各企业及大学生自身的优势资源,形成利益共同体,在有效构建产、学、研一体化服务体系的基础上,有效解决科技成果转化难、大学生创就业难、企业经营管理难的相关问题。

平台的服务对象为各高校、高校学生、高校科研机构、高校企业;中小企业、个人;中小企业服务机构;投资机构、金融机构;各级政府机构。平台的服务内容即为各高校科研项目提供服务(包括科研项目的论证、科研经费的筹集及管理、科研实验场地、设施、设备的提供,科研人才的交流、科研成果鉴定、科研成果的转化及后期服务);为在校大学生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实习、勤工俭学、就业安置、创新创业、出具创新创业学分报告等服务,为在校大学生提供在校生活、学习便捷消费服务;为高校提供闲置物业经营服务;为校办企业、中小企业提供融资、财务管理、企业管理、法律、人力资源、市场营销、上市辅导等服务;为相关政府部门提供统计、调研服务。

北京高校创新创业综合平台在2015年10月率先提出“大学生入学既上岗”的“大学生新成材培养计划”,倡导“大学生在学习中工作,在工作中创新,在创新中享受快乐的校园生活”,主张“大学录取通知书就是大学生的上岗证;大学生新成材培养计划成绩单就是大学生的工资单;大学毕业证就是大学毕业生的股权证;将大学生学习认定为一种工作行为;将大学生消费认定为存款行为;将大学生工作实践认定为价值创造。”

在科技成果转化方面,也提出了一系列的改革方案,重新建立一整套的科技研发服务方案,包括项目科研项目的论证、科研经费的筹集及管理、科研实验场地、设施、设备的提供,科研人才的交流、科研成果鉴定、科研成果的转化及后期服务等。

上述提案,经过多方论证,认为符合我国深化高等教育改革及科技成果转化的要求,对我国未来发展有很好的推动作用,可推进实施。随后2016年6月23日科学技术部令第17号《科技部关于对部分规章和文件予以废止的决定》;2016年12月8~9日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召开;2017年2月4日教育部发布了新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2017年4月1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6-2025年)》;2017年12月19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号),将我平台提出执行大学生新成材培养计划的相关政策问题、瓶颈、壁垒全部解决,并在较大程度对深化高等教育体制改革明确了方向,提升了高度,拓展了广度。为此我平台在原有大学生新成材培养计划的基础上,制定了本方案。敬请各相关部门积极配合,落实实施,推进产教融合事业的快速发展。

另,该方案为我平台原创,希望相关个人和机构能尊重我方知识产权,未经平台允许,不得抄袭、剽窃、引用。未尽事宜,希望双方能加强沟通联系,共同做好产教融合的推进工作!

附:项目规划与实施方案

 

联系人:孙亚飞

联系电话:13371651996

电子邮箱:31210212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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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产教融合的项目规划与实施方案

(试  用)

 

2017年12月19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号),提出:“深化产教融合,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是当前推进人力资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迫切要求,对新形势下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扩大就业创业、推进经济转型升级、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具有重要意义。”

同时,该文件明确:产教融合的核心是让行业企业成为重要办学主体,这是深化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大举措,既涉及到宏观的教育布局和结构,又涉及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还事关教育组织形态和服务供给多元化,是完善现代办学体制和教育治理体系的一项制度创新。

基于此,我平台提出建设“全国产教融合服务平台”,引导政府机构、高等院校、社会企业、在校大学生积极参与产教融合事业,将国家政策、教育创新、企业发展、人才培养有机融合,构建一个紧密联系、互为依托、资源共享、协同发展的产教融合创新生态系统。

一、发起方介绍

“北京高校创新创业综合服务平台”是由中农惠民天汇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运营,旨在有效搭建高校产学研一体化的服务体系,切实解决大学生实习难、就业难、创业难等问题,全面推动高校创新创业、产教融合和教育改革。其主要服务内容为:

1、为在校大学生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实习工作安置、创业辅导、助学贷款等服务;

2、为高校科研项目提供资金、场地、设备、科技成果转化等服务;

3、为高校提供资产管理、校办企业管理咨询等服务;

4、建设全国产教融合信息平台;

5、申办全国大学生科技文化节;

6、建设运营全国大学生共创商城。

二、项目规划

(一)目标定位

“全国产教融合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致力为政府机构、高等院校、行业企业、在校大学生搭建一个供需对接、资源配置、深度融合的全国性综合服务平台。该平台将运用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建设开放共享的“互联网+”产教融合信息化服务平台;综合运用投资、财税、用地、金融等手段,推动政策和金融创新;构建发挥各方积极性的多元参与机制和多方协同推进的动力机制,促进人才培养供给侧和产业需求侧全方位融合。

(二)平台建设意义

“全国产教融合服务平台”是《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出台后,推动产教融合从发展理念向制度落地的创新实践。平台可助力政府发挥好统筹作用,同步规划产教融合和经济社会发展;引导行业企业成为重要办学主体,促进办学主体多元化,建立以需求导向的人才培养模式;推动高等院校开门办学,创新教育培养模式、组织形态和服务供给,将教育内容向社会延伸,加快校企协同育人,最终形成教育和产业统筹融合、良性互动的发展新格局。

(三)愿景

1、平台将成为高校施行校企融合的有力抓手,助力高校进行高等教育发展方式转变、高等教育结构调整、促进高等教育改革、大学生创业就业以及加速科技成果产业转化。

2、平台将成为企业施行校企融合的重要依托,将企业办学准入条件透明化、审批范围最小化,推动企业多种形式参与办学,支持企业需求融入人才培养,带动学校、科研院开展协同创新和成果转化。

3、平台将成为国家级产教融合服务平台的组成部分和全国产教融合项目的成功示范,推动产教融合成为转型升级的“助推器”、促进就业的“稳定器”、人才红利的“催化器”。

三、 项目实施

(一)组织架构

 “全国产教融合服务平台”项目组织架构从上至下分为三级:产教融合工作领导小组、全国产教融合发展促进会、产教融合项目公司。

各级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1、产教融合工作领导小组:由国务院办公厅、发改委、教育部、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多部委相关部门联合组成,参与制定产教融合的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建立行业规范,督导工作实施。

2、全国产教融合发展促进会:与各部委进行联动,负责推动产教融合工作开展;为产业发展出谋划策;充分发挥信息、渠道和资源优势,搭建产业交流平台;推进高校、企业共同发展。

3、产教融合项目公司:负责“全国产教融合服务平台”的建设与运营,主要工作包括三部分:搭建全国产教融合信息服务系统,设立“全国大学生科技文化节”,运营全国大学生共创商城。该公司拟由电信运营商、手机生产商、笔记本电脑生产商、铁路票务服务商、金融机构、教育服务商、技术服务商、物流服务商、保险服务商、中农惠民等10家公司共同出资,共同参与经营,之后逐步成立各省分公司。

各参与公司承担主要职责为:

1)电信运营商:为全国产教融合信息服务系统的手机管理终端提供号码、通讯及流量服务。

2)手机生产商:为全国产教融合信息服务系统提供服务管理移动终端——手机。

3)笔记本电脑生产商:为全国产教融合信息服务系统提供服务管理终端——笔记本电脑。

4)铁路票务服务商:为参与产教融合项目的大学生提供出行票务服务,产教融合学习期间大学生出行全半价。

5)金融机构:为产教融合项目实施提供资金导入及管理。

6)教育服务商:为产教融合项目实施提供课程设计和课件制作等服务。

7)技术服务商:为产教融合项目实施提供终端数据管理、轨迹分析等数据服务。

8)物流服务商:为产教融合项目实施提供物资管理、运输等服务。

9)保险服务商:为产教融合项目实施提供企业责任险、个人伤害险等险种设计及运营管理;

10)中农惠民:为产教融合项目实施提供总体策划。

(二)信息服务系统建设 

“全国产教融合信息服务系统”“全国产教融合服务平台”的核心内容和技术支撑,该系统运用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化技术,为政府机构、高等院校、行业企业、在校大学生提供内容运营、资源管理、财务管理、互动交流等综合性服务。

该系统包括软件系统和硬件系统两部分,其中:

1)软件系统:包括大学生服务管理系统、高校资源服务管理系统、政府资源服务管理系统、社会资源服务管理系统、价值服务管理系统等5大子系统。

2)硬件系统:包括大学生服务管理移动终端(手机)、大学生服务管理终端(笔记本电脑)、手机号码等。

(三) 管理实施

1、由产教融合项目公司制定总体规划和实施细则,包括政府、高等院校、社会企业、在校大学生等各方的参与方式、资源配置、考核标准、资金管理等具体内容。

2、在“全国产教融合发展促进会”下设立“全国产教融合认证委员会”,制定产教融合企业、城市的认定细则。

1)产教融合企业认定

1)从政策、人才、技术、资金、市场、税收等多方面引导社会企业参与产教融合项目,认定有效期为3年,每年审验1次。

2)优先认定关乎民生的衣、食、住、行等行业,重点考虑现代农业、智能制造、高端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以及研发设计、数字创意、现代交通运输、高效物流、融资租赁、电子商务、服务外包、家政、健康、养老、文化、旅游、集成电路、航空发动机及燃气轮机、网络安全、人工智能等国家产业转型升级亟需行业。

3)对通过产教融合认定的企业,按行业和企业实际情况,配置大学生生产性学习岗位,岗位数量原则上为企业总岗位的10%。

4)对通过产教融合认定的企业,每接收一个大学生,企业可获得人民币30万元的资金使用权。在企业开展岗位教学一年后,对企业经营情况进行评估,可按企业增加产值的30%获得资金使用权。

5)对通过产教融合认定的企业,可申请接入“社会资源服务管理系统”,方便企业了解政策、申报岗位数、管理扶持资金、汇报产教融合过程中的大学生工作情况和企业发展情况。

6)对通过产教融合认定的企业,其产品和服务优先在全国大学生共创商城上销售。

7)对通过产教融合认定的企业,优先支持其与高校、科研院所围绕产业关键技术、核心工艺和共性问题开展协同创新,以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的技术、资金、人才、市场、管理等问题。

2)产教融合城市认定

1)在产教融合企业认定的基础上,开展产教融合城市认定,认定标准为人口100万以上,经济规模中等以上,产业多样化的县、地级城市。

2)通过产教融合认定的城市,除涉及国家机密安全的部门和岗位外,按全市岗位10%的比例配置大学生学习岗位,以完善城市公共服务体系,保证产教融合项目顺利开展。

3、健全“大学生产教融合服务体系”

“大学生产教融合服务体系”是“全国产教融合服务平台”的核心服务支撑,是培养“有信仰、有学识、有能力、有生活”新时代四有人才的保障。其主要内容为:

1)倡导落实高等院校大学生“入学即上岗,在学习中工作,在工作中创新、在创新中享受快乐的大学生活”新成材计划,为每一位参与产教融合项目的大学生开设“大学生服务管理系统”账户,以方便进行学籍管理、学习课程管理、工作绩效管理和生活便捷服务。

2)建立大学生产教融合资金保障体系,为每位参与产教融合教育的大学生提供人民币30万元的扶持资金,该资金可持续使用3年,在完成产教融合学业前归还。

3)为大学生提供手机和笔记本电脑,方便其在参与产教融合项目中的学习、工作及生活。

4)保障大学生在参与产教融合项目中获得合理劳动报酬及社会福利,并推动保险公司设计出台产教融合岗位学习企业责任险和个人人身意外伤害险。

5)建设“全国大学生共创商城”平台,引导在校大学生参与运营,激发其创业创新热情,降低生活成本,培养理财能力,树立正确的消费观、价值观和人生观。

4、健全“产教融合价值服务管理体系”

“产教融合价值服务管理体系”是“全国产教融合服务平台”的资金支持系统,是产教融合项目顺利实施的前提,是各参与方、高效协同的保障,也是各参与方效能评价的依据。其主要内容为:

1)以“产教融合价值服务管理系统”为支撑,包括:政策资金管理、认定企业资金管理、大学生薪酬管理、高校资金管理等内容。

2)采用“双创金”作为计量单位。其中,双创金又分金、银、铜三种,不同色双创金价值相等,却代表不同的获取方式与使用方式。金色代表新增价值,银色代表政策投入,铜色代表原始价值及后期社会投入。

3)制定参与产教融合项目企业的考核评价制度,将“双创金”作为奖惩依据;同时为参与企业争取税收优惠,维持产教融合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5、申报“全国大学生科技文化节”

申请举办“全国大学生科技文化节”活动,拟由教育部、科技部、文化部、工信部、共青团中央五部委联合主办,旨在为产教融合各参与方提供一个产业宣传、行业交流、成果展示、人才推介的机会。

该活动每2年举行1次,举办地为地级市以上城市,举办时间为举办年5月1日至8月30日。同时,拟申请每年5月4日为“中国科技文化日”,全国14-35周岁的青年放假1天。“全国大学生科技文化节”开幕式将定为举办年5月3日。

举办“全国大学生科技文化节”既有效宣传了“产教融合”这一国家大政方针,在大学生、教育界乃至全社会引发关注与热议,也有助于举办城市的文化宣传、观光旅游、人才招揽,对推动新城市建设和创新发展都有着不可估量的作用。

6、强化协调,精细实施。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既要与政府机构、高等院校、行业企业、在校大学生建立高效沟通机制,统一部署,又要与产教融合工作领导小组、全国产教融合发展促进会紧密配合,协同联动,推进工作落实。同时,做好宣传动员和舆论引导,兼顾各参与方利益,制定合理分配机制,严格执行考核制度,调动全社会力量,以期早日达成产教融合既定目标。

四、 项目要求

“全国产教融合服务平台”是一个需政府机构、高等院校、行业企业、在校大学生等共同发挥作用的创新生态系统。其中,行业企业是重要主体,“产教融合企业认定”过程中已对其承担职责进行明确要求;在校大学生是服务对象,“大学生产教融合服务体系”也对其履行职责进行明确规定。政府机构、高等院校作为参与方,需履行职责如下:

(一)政府职责

1、按照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及指导意见,组建产教融合从中央到地方的政府参与机构,并建立健全政府机构产教融合服务体系,包括:

制定产教融合政策、法规,明确各部门职能,审批、管理、监督相关事宜。

2、建立健全各级政府机构产教融合联动机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在政策、人力资源、场地、资金、税收等多方面支持当地产教融合工作的开展。

3、利用“政府资源服务管理系统”,建立健全各级政府机构产教融合事业单位认定办法,有效组织相关事业单位参与产教融合事业。

4、利用“政府资源服务管理系统”,建立健全各级政府机构产教融合事业单位产教融合责任制及奖惩制度,保证产教融合事务开展的时效性。

(二)高校职责

1、加入“全国产教融合发展促进会”下设“全国高等院校产教融合联盟”,利用“高校资源服务管理系统”对本校教育、科技科研、资产资源进行有效管理,并对本校专业规划、教材开发、教学设计、课程设置、实习实训进行优化调整,促进产教融合与高等教育相衔接。

2、联合产教融合项目公司开发优质教育资源,大力支持“互联网+教育培训”发展;支持产教融合项目公司整合本校校企资源,开发立体化、可选择的产业技术课程和职业培训包。

3、积极推动高校和行业企业课程学分转换互认,组织本校向行业企业和社会培训机构购买创新创业、前沿技术课程和教学服务。

4、积极利用“全国产教融合服务平台”,采用引企驻校、引校进企、校企一体等方式,吸引优势企业与学校共建共享生产性实训基地;依托本校建设行业或区域性实训基地,带动中小微企业参与校企合作。

5、支持企业技术和管理人才到学校任教,设置产业教师(导师)特设岗位计划;推动本校与大中型企业合作建设“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

总之,“全国产教融合服务平台”不仅是全面深化改革新形势下提出的产教融合系统化解决方案,更是一次囊括了教育改革、人才培养、科技创新、经济转型升级等理念的“建立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有益尝试。其中,政府机构统筹规划,配置资源;高等院校打破篱墙,引企入校;行业企业主导变革,协同育人;大学生主动参与,按需学习。按照既定规划,我们发挥优势,先行先试,必将为全国产教融合事业拓展出一条自我完善、升级和演化的新路。

 

注:本方案自2018年8月1日起实施,北京高校创新创业综合服务平台享有最终解释权。

 

      北京高校创新创业综合服务平台

     2018年1月20日


发布时间:2018-12-29  阅读:5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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